【涂爾幹】
Durkheim,Emil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涂爾幹(1858~1917)是法國的社會學家,也是教育社會學開創者。
一八五八年出生於法國東北部的一個猶太教教士家庭,青少年階段開始拒絕猶太教,自此對宗教的研究純為學術性質。
中學畢業後進入巴黎高等師範學校就讀,完成博士學位。
一八八七年進入波爾多大學(UniversityofBordeaux)教授教育學與社會學,一九○二年至巴黎大學擔任教育學講座直到一九一七年病逝。
涂爾幹的社會思想受聖西蒙(C.H.St.Simon)及孔德(A.Comte)等人影響而強調社會集體共有之傳統,反對個人主義及當時英國盛行之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
其重要著作包括:[社會勞動分工論](DelaDivisionduTravailSocial,1893)、[社會學方法論](LesRèglesdelaMéthodeSociologique,1895)、[自殺論](LeSuicide,1897)及[宗教生活之基本形式](LesFormesElémentairesdelavieReligieuse,1912)。
至於其教育觀點則多為散篇且當時未發行,由後人彙集成冊,如福克斯(S.D.Fox)翻譯成英文的[教育學與社會學](EducationandSociology,1965)即為一例。
涂爾幹以歷史發展及社會進化的觀點探討教育的功能。
他認為在歷史悠久的演化過程中,社會對許多事物已經有一套觀點。
這些觀點包括:對人性的看法、對某些才能的重視、權利與義務之界定、對社會與個人的要求等。
這些觀點是國家精神之所繫,教育之功用即是將之傳遞與普及。
涂爾幹以其社會學的基本主張,集體意識(collectiveconsciousness)及社會連帶(socialsolidarity)來解釋教育與社會具有密不可分之關係。
他認為每個社會均對其理想之公民設立了一套標準,包括知識、身體及道德之要求,此要求是不分貧富、職業放諸天下而皆準的。
一個社會只有在其成員具有相當程度的同質性(homogenity)時方能存在。
教育之功能即在維持與增強這些同質性,乃是藉著教導兒童自幼年起即接受集體生活所要求之同質性。
另一方面教育也需要透過其自身的分化與專精而維持一些歧異性(diversity),如此社會的分工合作才有可能。
教育既是維持社會生存不可或缺的功能,國家的責任就更形重要。
涂爾幹認為國家並不是去創造集體意識或集體的教育理念,而僅需要去維繫;
將社會共同擁有的原則,如尊重理性、科學與理念等民主之德目,置於學校教育中,使每個人均能熟悉,以維持社會穩定和諧。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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