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智兒童早期教育(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弱智兒童早期教育即對學齡前弱智兒童進行的有組織、有計畫的教育活動。
教育對象主要是三至六歲或三歲以前的中度與重度弱智兒童,施行早期教育的目的是要及早預防和矯正弱智兒童缺陷的發展,盡力發掘其潛力,以縮小其與正常兒童的差距。
實施這類教育的機構主要是特殊的幼兒園、日托中心、發展中心以及弱智兒童的家庭。
教育者為特殊教育工作者和其他專業工作人員及家長。
教育方式分為在專門機構中以專業人員為主進行、在家庭中以家長為主進行,以及由專門機構和家庭相互配合進行等。
活動內容多種多樣,有遊戲、觀察、講故事、音樂、圖畫、手工、律動等,並輔以必要的醫療矯正措施。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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