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事之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述事之言」一語出於〔二程集〕卷第二上,旨在區分言語之分際。
其文云:「有有德之言,有造道之言,有述事之言。」
述事之言即敘述之言。
語言是說話者為表達自己的觀念、主見或事實而發的。
述事之言在說明事實,可能不含說者的觀念或主見,而只就事論事。
即使如此,也要見事分明,敘述有條理而暢達,才符合述事的目的。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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