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職業教育董事會】
FederalBoardforVocationalEducationintheUnitedState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美國聯邦職業教育董事會指一九一七年時美國國會所通過之〔史密斯-休斯法案〕(Smith-HughesAct)中,所設立的一個新的聯邦職業教育機關。
該董事會由郵務、內政、農業、商業及勞工等五部部長聯合組成,分別掌理全國之職業教育。
聯邦職業教育董事會不像以前的聯邦教育行政機關,僅是負責報告與聯絡的一個事務所,是更具有輔導及考察的權力;
除了在規定的行政職權上與各州進行合作外,更可以審核各州所提出的職業教育計畫及其每年所得之補助是否依照規定使用,並且每年也必須對國會提出行政方面的報告。
一九三三年時,聯邦職業教育董事會併入內政部,所遺業務由美國教育事務所(OfficeofEducation)接管。
一九四六年時,聯邦教育董事會取消,至此美國職業教育事宜歸教育事務所掌理。
總之,藉著〔史密斯-休斯法案〕的通過及聯邦職業教育局的設置,美國的職業教育的確已脫離美國教育行政中傳統的觀念,完成國家的職業教育制度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