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學區制度】
AmericanSchool-DistrictSyste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美國學區制度乃美國地方教育行政的基層組織。
美國教育行政體系雖也有聯邦的中央組織、州與地方組織等三種型態,但因美國是屬地方分權的國家,其教育制度與行政運作大多尊重地方的自主權,州及聯邦僅居監督與輔助的地位。
學區制度是其地方教育行政制度的一個環節,亦為顯示其學校視導與管理的一大特色。
美國地方教育行政所管轄的區域,由於各州自行制定原則,對學區畫分並無一定的規準,所以全美各州的學區,範圍和規模大小不一。
以目前全美一萬六千二百多個學區而言,大致可分為大、中、小三種型態的學區;
其中大、小學區的學校類別、規模及學生人數差距很大。
例如鄉村地帶的小學區,僅有一所小學,而大都會的大學區,不但學校類別多,數量亦多,且學生人數也相當多,甚至多達數萬乃至幾十萬人。
通常美國學區制的畫分方式,為因應地方教育行政管轄的不同需要,顧及其便捷與績效,而有二種主要的型態:1.普通行政區式的學區:地方的學區畫分,因各地方的背景不同,作為學區的行政區單位也就不一樣,以鎮、鄉、縣、市為單位的各種情況皆有。
2.獨立學區:地方學區有專為教育行政措施而設,與普通行政區並無關聯者,稱為獨立學區。
通常獨立學區的行政管轄,因其辦理教育類別不同,而有以下不同的教育領域的學區:(1)專辦初等教育的「初等教育學區」(ElementaryEducationDistrict);
(2)專辦中等教育的「中等教育學區」(HighSchoolDistrict);
(3)兼辦初等及中等教育的「統一學區」(UnitedSchoolDistrict);
(4)專辦初級學院或社區學院的「社區或初級學院學區」(CommunityorJuniorCollegeDistrict);
(5)專辦職業和技術教育的「技職教育學區」(Vocational-TechnicalSchoolDistrict)。
現行美國的學區制度,以「統一學區」所占的比例最大;
且「初等教育學區」與「中等教育學區」的數目正日漸減少,而趨向「統一學區」的設立。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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