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學位制度】
DegreeSystemintheU.S.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美國的獨立學院及大學所授予的學位計有專士(Associate'sDegree)、學士(Bachelor'sDegree)、碩士(Master'sDegree)、博士(Doctor'sDegree)等四種。
這四種學位都是授予修滿一定學分數並且符合某些條件的學生。
一個學分是指每週上個一小時,另加若干自習和作業的負擔。
一學期約十五週。
一個完整的學期(semester),包括了修習十五個學分的學業負擔。
學季(quarter)制的算法略有不同,一學季約為十週。
為了行文方便,以下皆以學期制的學分為計算單位。
專士學位通常需要在學兩年,約須修畢六十個學分。
專士學位一方面是一個終極學位(finaldegree),另外一方面則是個中間學位,可作為完成中段學程的證書(intermediatecredential)。
因此,完成專士者,固然可以逕行就業,也可以轉學至大學攻讀學士學位。
學士學位通常需要在學四年,約須修畢一百二十個學分。
學士學位可以說是第一個真正完成一段學程的證書(thefirstfullacademiccredential)。
憑學士學位證書,可以逕行就業,也可以申請入學碩士班。
欲攻讀專士或學士學位者,必須獲有高中畢業文憑,或是具有同等學力者,再加上達到一定標準的學術性向測驗(ScholasticAptitudeTests,簡稱SAT)或是美國大學測驗(AmericanCollegeTest,簡稱ACT)的成績。
唯欲攻讀法學院的學士學位,則通常必須至少曾修習二年大學學程,或是獲有其他學門的學士學位,再加上達到一定標準的法學院入學測驗(LawSchoolAdmissionTest,簡稱LSAT)。
碩士學位通常需在學一或二年,約須修畢三十至六十個學分。
大部分的碩士學程要求學生完成一篇碩士學位論文。
憑碩士學位證書,可以在專業領域覓得較高層次的工作,也可以申請入學博士班。
欲攻讀碩士學位者必須獲有學士學位文憑,或是具有同等學力者,再加上達到一定標準的研究所入學考試(GraduateRecordsExamination,簡稱GRE)或是管理研究所入學測驗(GraduateManagementAdmissionsTest,簡稱GMAT)的成績。
凡是母語非英語者尚須通過托福考試(TestofEnglishasaForeignLanguage,簡稱TOEFL)。
博士學位通常需要在學二年以上,修畢一定的學分,並完成一篇具有原創性研究的博士學位論文,且須完成論文答辯的程序。
博士學位為最高的學位;
獲有博士學位者可以在專業領域覓得更高層次的工作,也可以在學院或大學擔任教學工作。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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