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學苑(美國)】
AmericanAcademies(US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美國學苑(或稱阿加德米),特別指十八、九世紀在麻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和紐約州設立的一種私立學校和學院。
美國中學制度歷經數度變革;
一般教育史學家將其發展過程分為四個時期,即拉丁文法時期、學苑時期、公立中學建立時期及學制改革時期。
美國的學苑係仿自英國;
十八世紀中葉的新英格蘭,其航運、造船、通商貿易、銀行、工業等,均已日漸發達,社會生活亦日漸複雜,原先盛行一時的拉丁文法學校(LatinGrammarSchool),已經不能適應當時社會的需要,於是新式的學苑便應運而生。
既是科學家,也是政治家,更兼慈善家的富蘭克林(BenjaminFranklin,1706~1790),於一七四九年在費城(Philadelphia)設立了美國第一所學苑;
其目的在適應工商界中產階級的需要,課程包括英文、自然和理科、歷史、現代外國語、數學,以及航海學、測量學、簿記學、家事等實用性科目,以期切合工商業社會之需要;
有時還附設有小學師資的訓練課程。
此等學校幾乎全部是私立的;
其中多數為私人或工商企業機構所設立,只有少數由教會所維持。
學苑是收費學校,不過收費不多;
學校經費來源多半靠學校基金及私人捐贈,間或也接受公費補助及宗教團體的津貼。
學苑之特點主要有七項:(1)除作升學預備外,亦注意社會生活之準備;
(2)課程範圍相當廣博,能配合工商社會之需要;
(3)學生來源不限於富家子弟,兼及中產階級子女;
(4)若干學校專收女生,使女子亦有受中等教育之機會;
(5)小學畢業生可直接升入此等學校;
(6)學校經費大多由私人供應,與教會關係較疏;
(7)若干學苑設有小學師資訓練班以培養優良教師。
基於這些特點,可知此種學校乃拉丁文法學校與公立中學間之過渡形式。
由於學苑是本身完備的學校機構,而非大學預備學校,加以課程大幅擴充、男女兼收,是一種自舊世界傳統走向新大陸所要求的學校,所以自創立以後,發展迅速。
在一八五○年時,新英格蘭諸州有一千零七校,中部大西洋諸州有一千六百三十六校,南部諸州有二千六百四十校,其餘各州有八百零一校,總計有六千多校,有教師一萬二千多人,學生二十六萬三千多人。
學苑在普及中等教育的貢獻上縱然大過拉丁文法學校,但仍非一個徹底的民主教育機構,因為除了紐約州之外,辦理學苑的單位泰半為私人而非公共團體。
並且學苑並非直接建立於小學之上,而是如拉丁文法學校一般,與小學平行。
是以中學一興,學苑即走頹勢,而逐漸為中學所取代。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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