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為無為】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2 01:52
標題: 【為無為】

為無為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為無為是修習從事無為之治的意思。

 

語見老子〔道德經〕第六十三章:「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大小、多少。」

 

「無為而治」是老子的政治理想,根據老子學說,自然化生萬物,因其本性,無心施為,使萬物各遂其生,各得其所。

 

為政者應效法自然之道,恬淡清靜,少私寡欲,不以智慧利益導民,可使百姓歸於平治。

 

因為有為起自無為;

 

有事生自無事;

 

有味源自無味;

 

大成自於小;

 

多來自於少(參見「無為」)。

 

〔道德經〕第三章又說:「不尚賢,使民不爭;

 

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

 

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是說為政者如果能不崇尚智能,任用賢才,百姓就不會起而競逐名位;

 

如果不以稀有寶物為珍貴,百姓就不會起而盜取;

 

如果不用官爵利祿等事物來炫惑籠絡人心,百姓就不會受到誘惑而心思迷亂。

 

百姓若能常處於無知無欲的狀態(參見「無知無欲」),就是有心機詐謀的人,也無可乘之機。

 

能修習從事無為之治,天下必然平治。

 

「無為」表面上看似消極的不作為,實際上卻需要積極地自我反省與修為。

 

「無為」不只是針對行動而言,更是針對個人私心私欲,也就是行動的動機而言,要能達到「不為己私」的境界。

 

為一己之私多所作為乃是人性之常,然而許多事之所以失敗甚至於給人招來禍患,往往就是出於一己之私。

 

如〔道德經〕第六十四章說:「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

 

這裡的「為」、「執」不只是說行動上的強行執取,更是心理上的占有執著。

 

如果能廓然大公,不為己謀,也就沒有個人得失利害了。

 

因此在老子看來,成敗得失實繫於個人方寸之間。

 

理想的為政者明白這個道理,自會從事達到無為之境界的修為,其結果則如〔道德經〕第四十七章所說:「是以聖人不行而知,不見而名,不為而成。」

 

不必透過積極作為,百姓自然知道為政者的德業,以「無為」施政,自然成功。

 

究其原因乃在為政者能去己去私,所以能平治天下。

 

如〔道德經〕第八十一章所說:「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自然之道在利益眾生,為政之道在一秉大公,不與民爭。

 

由此可見「為無為」正是這為政者的修道工夫。

 

另一方面,對一切事務追源溯始,真正的起點不在正面,而在反面。

 

有為不從「為」開始,而是從「無為」。

 

在「無為」處無所分心,自全部自由和精力,才能應合著「為」而行動。

 

否則如果被一種「為」所占據,便只能做那一樣,反而無暇做真正需要或應該做的了。

 

由無事而「事」,由無味而「味」,由小而大,由少而多,都是這樣的道理。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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