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教授】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指導教授源自於英國的導生制(TutorialSystem);
導生制是英國學校教授及訓練學生的一種制度,自十四世紀起即開始施行。
擔任導師者乃係學校中之教師,對於所指派的若干學生,負有主要教育及普通訓導之責任,而學生對於課程之選擇,考試之預備及生活、學習方面諸事宜,均須由導師予以指導。
我國現行指導教授,一般而言,是為協助、指導大學本科或研究所學生撰寫、提出畢業論文而設置。
依據民國八十三年(1994)四月公布之〔學位授予法〕之規定,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本科或研究所學生在撰寫畢業論文期間,可聘請校內外與論文有關領域專長教師或專家擔任指導教授,以指導論文撰寫及有關事項;
非經指導教授同意,不得提出論文並參加學位考試。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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