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
Thinking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思考」指人類心靈以「向內對話」的方式對於現實世界或任何對象所做的理性且主動的反省過程。
所謂內向對話猶如自己和自己說話,卻不需要聽話者的狀況,對話的內容極為廣泛,包括已知和未知兩大類。
以「思考」為理性反省的過程,含著對於現實的反應具有概括性和間接性。
概括性是心靈對於生活世界存有的一種抽象活動,經過反省,可將已有的活動與實踐過程中所獲得的材料重組歸納加以描述,而成為認識。
間接性是透過直接感性的材料,運用已有的經驗引導出新的觀念或概念。
「思考」的形式約可分為概念、判斷、推理、假設、理解等;
思考的方法則有抽象、歸納、演繹、分析與綜合等。
「思考」是學習活動中極為重要的項目,教師應用教學情境的設計與預備,使學生產生疑難,進而運用「思考」,解決問題,並逐漸提升思考層次,使智慧發展。
杜威(JohnDewey)曾對「思考」的過程加以分析,實際運用於教學活動中。
他認為「思考」不是純粹如柏拉圖主義與觀念論者所相信的,來自於純粹思想的結果;
而是必須由某些事物引起,促使心靈進行「思考」活動。
即是說,「思考」是心靈與環境互動的結果。
若個體行動是在一種簡易平順的狀態下進行,可能不會引起「思考」;
但當某些改變產生,使行動不再適合於環境時,就要應用「思考」。
因而「思考」起於有問題發生,問題是促使心靈活動的必要狀況。
「思考」的歷程是:當一個問題呈現出來時,首先會分析狀況,然後設想必須的行動或假設解決問題的方法,待得到結論後,加以試驗,若有效則付諸實行,實行之後再判斷利害得失,重新修正,直到問題完全決定止。
杜威以為,在「思考」過程中,有五個邏輯步驟:(1)發現疑難的情境(暗示);
(2)確定疑難究竟在何處(問題);
(3)提出解決問題的種種假設(假設);
(4)推斷每個步驟所含的結果,探明何種假設能解決困難(推理);
(5)進行實驗、證實、駁斥或改正這個命題(驗證)。
杜威認為所有的科學發現都按此「思考」模式進行,故稱之為科學的方法或試驗的方法。
事實上,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時時都在從事思考活動。
除了隨機而發或無意義的思想流(思緒)之外,有意義的思考或理性思考都有益於認識、理解,以至產生新的想法,如觀念、見解之類。
笛卡爾(R.Descartes,1596~1650)提倡思考要清楚明白,才能獲得知識。
加上杜威解決問題的思考方法,是教育中教師應該參考的教學材料和指導學生學習的方法。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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