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哈德】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2 00:51
標題: 【哈德】

哈德

 

Hart,Robert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哈德(1835~1911),英人;

 

咸豐四年(1854)來華,同治二年(1863)任總稅務司,光緒三十四年(1908)離華,前後五十餘年,除主持中國海關行政外,並參與清廷諸多重大外交事件,與中國事務有密切關係。

 

此外,對中國內政、教育改革亦多獻替,早期的〔局外旁觀論〕為其建議之一。

 

哈德為廣學會創辦人之一;

 

當時這些來華人士,均以商業利益作首要考慮,如哈德曾對翁同龢等人說:「英國實欲中國興旺,俾商務有益。」

 

而外交人員亦以保護商人為主,至傳教士與商人更有不可分的關係,在華之英、美商人,常為傳教士財源捐助者,因此傳教士不得不為商人進言,勸中國變法。

 

哈德雖為中國政府任命的稅務官吏,但最初係由英政府派任之外交人員,曾在寧波主持領事事務,並在廣州擔任英領事譯員;

 

其出任總稅務司亦為英政府所支持,在職四十餘年,頗著績效。

 

哈德分析鴉片戰爭後中國態勢,分為「內情」與「外情」兩方面。

 

「外情」指中國對外交涉之事,照訂定之條約施行,以保太平,否則戰事再起,將使「內情」更惡化;

 

「內情」指中國問題之根本,他認為清廷政治腐敗,盡職者少,營私者多,執法者唯利是視,理財者自便身家。

 

他提出改革方案有三:一為學習西人的長處:民化而國興,外國所有之方便,民均可學而得;

 

中國原有之好處,可留而遵。

 

二為整頓財政:如地丁、鹽課、稅餉,以及有關之舊例等,若認真整頓,日後所得之銀,可敷國家之用。

 

三為加強外交:中國宜召見外使,遣使西國,並准洋商與華商會辦輪車、電機各種事業。

 

此三項以外交一項較有新意,唯所提意見尚不及咸豐十二年(1861)馮桂芬的〔校邠廬抗議〕激烈。

 

這就是他於同治四年(1865)九月十八日呈遞總理衙門的〔局外旁觀論〕,但被認為係局外議論,非急切能辦之事,而被總理衙門擱置。

 

哈德於光緒二十二年(1896)又著有〔中國創辦郵政章程〕,對中國郵政之興革,頗有貢獻。

 

八國聯軍之後,哈德曾協助各省疆吏與各國領事議立保護東南之約;

 

宣統年間休職回英,尋卒。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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