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亞學校制度】
SchoolSysteminBulgari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保加利亞位於東南歐,地處巴爾幹半島,北與羅馬尼亞接壤,東瀕黑海,西臨南斯拉夫,南與土耳其及希臘相依。
面積約十一萬零九百九十四平方公里,人口約九百萬人(1992),主要為保加利亞人,占百分之八十五點三,其餘則土耳其人約占百分之八點五,吉普賽人約百分之三。
官方語言為保加利亞語(屬於斯拉夫語系的一支)。
宗教以東正教為主,另約有百分之十的人口信仰回教。
保加利亞的學校教育創始於第九世紀,一直到第十四世紀末奧圖曼(Ottoman)入侵(1396~1878)為止,保加利亞的教育一直相當發達。
奧圖曼占領期間,教育雖然較為衰落,但並未停止。
一八七八年俄土戰爭,列強召開柏林會議,重畫保加利亞地圖,成為受俄國保護的自治國,此時全國學校已達千餘所,並於是年規定義務教育為三年。
後來又於一八八四年延長為四年。
一九○八年保加利亞宣告獨立,一九二二年則再將義務教育延為七年。
第二次大戰期間保國政府親德,但在一九四四年蘇俄攻入保加利亞後,蘇聯的勢力便盤踞保國,一九四七年成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
一九四八年國會通過〔國民教育法〕,統一學校制度。
一九五九年及一九七一年的教育改革,分別將義務教育年限延長為八年及十年。
一九八五年以後,全國實施六歲入學,進入十二年制或十年制的綜合技術學校。
在此期間,保加利亞的教育受到共產黨統治的影響,強調綜合技術及職業教育。
共產黨於一九八九年瓦解後,保加利亞開始實施民主政治,於是其學制發展乃邁入新的里程。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的政治改革使保加利亞走向民主化,一九九○年選舉首任總統,新憲法於一九九一年公布,同年十一月通過新的教育法〔學校教育及學術自治法〕,於是完成新的教育制度。
根據其規定,七至十六歲為義務教育。
三至六歲的兒童可進入由地方政府部分補助的幼稚園。
一般兒童於六歲進入小學,若無法使用保加利亞語,可先進入一年的預備學校,再於七歲入學。
小學修業年限四年,並設有特殊教育,為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的特殊兒童服務。
小學畢業後進入前期中等教育學校,修業年限亦為四年。
學生自前期中等學校畢業後,即分流進入普通教育學校或技術學院,也可進入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普通教育學校修業年限三年,學生最後一年接受大學的預備教育或職業訓練,準備就業。
這三類學校屬於後期中等教育。
高等教育階段有大學及獨立學院;
大學修業年限一般為五年;
獨立學院的修業年限為二年半到三年半不等,以小學及幼稚園教師的培育或工程、醫護等專業人員的培養為主。
大學之上另設有三至四年的研究所課程。
教育經費根據一九九○年資料,約占國民所得(nationalincome)的百分之五點四八。
各學校的學生數約為:學前教育三十萬餘人,小學與中學等合計有百萬餘人,高等教育部分則約有獨立學院三萬二千人,大學(含函授學生)約有十五萬餘。
教育行政方面,中央設有教育部,負責各項教育事務,控制中、小學及幼稚園的教育活動以符合國家標準。
地方政府則根據法令完成教育事務,如學校建設與維修項目。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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