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相】
Appeara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表相一辭在哲學上意指事物經由感官知覺對我們呈顯的表面現象;
與另一英文「呈現」或「表象」(presentation)、「現象」(phenomenon)等辭同義,與「真實」(reality)意義相反。
西方哲學可說是由於希臘哲人區分自然的表相與真實而產生。
早在西元前六世紀,泰利斯(Thales,624~546B.C.)即認為在變化多端的自然現象背後,有一個永恆不變的普遍原理——水,是宇宙萬有的實質成因,也就是宇宙的實體。
其後的米利都學派哲學家(theMiletusSchool),或許不同意水是真實,但是率皆同意「表相」與「真實」的區分。
其後畢達哥拉斯學派(ThePythagoreans)認為一切存在者皆存在於數字之中;
巴門尼底斯(Parmenides,540~470B.C.)主張真實即永恆不變的太一(theOne),唯理性思維能知;
感官知覺則以表相欺騙人,使人誤以為宇宙世界處於變化之中;
也是本諸表相不同於真實的信念。
當時唯有赫里克利圖斯(Heraclitus,544~484B.C.)獨排眾議,認為表相即是真實,總在變遷之流中。
他以「火」比喻真實既為恆常不變的原理(如火為同一把),卻時時刻刻生滅不住(如火苗不斷更新)。
到了原子論時期,德謨克里特斯(Democritus,460~370B.C.)進而提出感官知覺僅為感覺原子與物體原子交合的結果;
感知是出於感官的主觀條件,人只能認識物體對人呈顯的表相,永遠無法憑靠感官取得物體的真相。
德謨克里特斯的理論到了十七世紀得到回響。
開普勒(J.Kepler,1571~1630)與伽利略(G.Galileo,1564~1642)均認為人經由感官知覺所認識有關物體的性質,如色、聲、香、味、觸等,只是物體的表相,可名之為次性(secondaryqualities)。
至於物體自身由微粒(corpusculars)構成,無色無味。
如其具廣袤、質量、固態性等,則可名之為初性(primaryqualities),並非感官知覺所能知。
英哲洛克(JohnLocke,1632~1704)同意這項區分,並提出「物自身」(thingsinthemselves)完全不同於次性,只近乎初性的說法。
隨後康德(ImmanuelKant,1724~1804)據此區別「現象」(phenomenon)與「物自身」(nomenon)的不同。
康德認為現象可透過感知形式,成為人認知的對象;
物自身則可思不可知(canbethoughtbutcannotbeKnown),超乎認知的範圍。
近代英國新黑格爾主義者布萊德利(F.H.Bradley,1846~1924)在其所著〔表相與真實〕(AppearanceandReality)一書中認為時間、空間、運動、變化、因果、萬物、自我、真理、神,均為表相;
事實上表相與真實的二分,殊不妥當。
說表相之外尚有真實,只是複製、重復同一個世界。
實則表相與真實是有機的整體(organicwhole),以為表相只呈現部分真實、或者根本不同於真實,均是不知宇宙世界整體全象之故。
綜合上述所說,表相與真實的區分一方面刺激了人的思辨與抽象能力,使人的思維與認知超乎複雜的現象之外,進而探求解釋多與變化現象的普遍原理,啟發科學研究的興趣;
另一方面難免造成自然的兩截(bifurcationofnature),以及認識的弔詭(paradoxofepistemology)。
也就是說因為表相與真實的區分,造成初性與次性的二分,使自然分割為兩個世界:一是依人主觀感知而立的感覺世界;
一是花不香、鳥不語的粒子世界。
另一方面,感官可知的世界並非真實;
真實即物自身,則不可知。
如此可知者不真實,真實者不可知,即是認識的弔詭。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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