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社會強迫性】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1 23:23
標題: 【社會強迫性】

社會強迫性

 

SozialerZwang,SocialCompuls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社會是一群人共同生活的地方,由社會所產生的社會文化、風俗、習慣、道德、義務等,均具有強迫性。

 

它們之所以具有強迫性,是因為這是社會的決定,每一個人都應該遵守;

 

個人與其對抗的力量很小,所產生的作用有限。

 

所謂「社會的決定」,也就是社會法則的決定性,其出發點為:人是社會關係的一部分,也就是人由社會環境或社會文化所決定,其他如經濟、歷史、政治等也能作共同決定;

 

這些共同對人的行為就具有強迫性,即強迫個人必須接受這種決定。

 

社會強迫性的強勢最常見者為法律及由法律所衍生的決定。

 

在法院方面的判決,被告只有接受,由法律所衍生的決定,如各國憲法所規定的兒童有受國民教育的義務,國民都應該遵守。

 

但是哲學家卻從另一個觀點來看社會的強迫性,例如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Kant,1724~1804)就認為人的良心是「無上命令」或「定言令式」(kategorischeImperativ),這種「無上命令」自然有最強勢的社會強迫性。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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