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示】
Explicit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明示」與「隱含」相反(參見「隱含」),即在對一表象(representation)做主要陳述或設定一命題(proposition)時,對表象的元素或品質有明白的敘述;
也就是在說到一個整體時,對其所包括的各部分一一列舉;
使人不但了解整體為何,同時也知道整體的內涵。
明示的命題,用於語言文字時,在於明白陳述所含的若干意義,容易使人明白無誤;
尤其是含於一個命題中的各個意義,雖然可能相關,卻各不相同,故而絕無「同義重複」之意。
例如「好學」一語,〔論語‧學而篇〕中說:「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孔子用四項行動說明「好學」,若把「好學」視為孔子的一個概念或命題,所說的四項行動便明白的宣示了好學的意義。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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