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類〕】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事類〕是劉勰著〔文心雕龍〕第三十八篇,論述寫作時援引類似的典故或成語,以至古書中文辭的方法。
劉勰首先界定「事類」的意義,是文章在表達作者自己的意思之外,「據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引用「成辭」來說明道理,用古人的事來徵實事情的義理,是聖賢偉大的謀議,也是經籍的常規。
古人用事類於文章中的,有許多良好的例子,可以做為範式。
寫作時用事類,一方面在於原有的才氣;
一方面在於學習的工夫。
學習不廣,就難於引用事義;
才情不足,就不善運用辭藻。
最好以才為主,以學為輔,天才與努力相合,才能寫出佳作。
所以要學識廣博,用典簡要,考校選擇要精確,所取的義理要翔實。
如是雖然引用的是別人的話,卻恰如出於自己之口,吻合而自然。
若引述錯誤,則不免貽笑大方。
例如「葛天氏之歌」,唱和的原只有三個人,曹植在〔報陳璋書〕中,竟寫成「萬人合唱,千人應和」,為後世留下笑柄。
目前著作汗牛充棟,可資援引的事類極多,但必須先確定原著無誤,避免輾轉抄錄的舛錯,引用在自己的文字中,可以收闡明義理的效果,而避免誤引誤用的過失。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