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歷程】
DecisionMakingProces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決定歷程」係指作決定所須經歷的合理程序或步驟。
教育行政人員在作決定之時,如能依循程序進行,比較能確保所作決定的品質。
作決定的歷程,中外學者討論頗多,西莫(HerbertA.Simon)、紐曼(W.H.Newman)、何伊(WayneK.Hoy)與密斯科(CecilG.Miskel)以及葛瑞斐斯(DanielE.Griffiths)等人皆曾提出做決定的步驟,然仔細審視,各家說法並無太大的差異,主要是過程中步驟多寡的不同。
黃昆輝綜合各家的看法,認為做決定的過程可分下列六個步驟:1.認識問題:認識問題是作決定的首步。
當教育實施有了困難,或成效不令人滿意,即表示教育發生了問題,教育行政人員對這些問題應有明確的認知,並對問題作正確的界定,釐清問題的本質及所涉及的範圍,如此方能真正認識問題。
2.分析問題:問題確定之後,進一步應分析問題,分析這個問題是屬於一般性問題或獨特性問題。
一般性問題可依據例行的法令與組織來解決;
獨特性問題就須要以超越目前的行事方式,做出創造性決定加以解決。
其次亦應分析問題的重要性及急迫性,問題愈重要,需要的資訊應愈完整;
問題愈急迫,則需要明快的作出決定。
3.建立標準:教育行政的決策者,在認識與分析問題之後,要確立衡量解決問題的標準,亦即期望達到的目標為何?
一個令人滿意或者可以接受的決策標準是什麼?
決策者由最令人滿意到差強人意,連續排列出可能的決策結果,然後建立一個適當的標準。
4.蒐集資料:決定歷程的第四個步驟是廣蒐相關資料,以發展解決問題的變通方案,資料的內容包括問題的性質與背景、相關法規、輿情反映以及本國或他國對類似問題的處理方式等。
通常政策性愈高愈重要的問題,資訊的蒐集愈要求完善。
當然,資料的蒐集也常受到時間、空間及人力經費的限制而無法達到完善的境地。
5.研擇方案:研究選擇解決問題的方案,分三個程序,首先是集思廣益,發展變通方案;
其次為預測每個方案如果付諸實施,可能產生的後果;
然後擇定一個合理可行又能達到解決問題標準的方案。
6.規劃執行:一旦擇定方案,應將方案轉化成具體可行的實施計畫,然後據以執行。
上述決定的歷程,是一個複雜的連續性過程,也是作決定的邏輯程序,教育行政人員在運用時,不應一味拘泥,有時可視問題的性質和內外在環境而有所變通。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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