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中小學教師出國進修途徑】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我國中小學教師出國進修途徑有二:一為行政院所舉辦的公教人員出國研究或進修,規定中小學教師委任三級以上,具大專以上學歷,連續服務滿二年,且最近二年考績至少一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年齡在五十五歲以下者,可參加公教人員出國研究或進修的甄試。
錄取者享公費待遇,留職帶薪,進修期限一年,得延長一年;
專題研究期限半年,得延長半年,期滿須回原校服務,至少須為進修時間的兩倍方得改變職務或機構。
另一途徑為教育部甄選國民中學英語教師赴美進修英語教學,規定公立國民中學教師任教英語科三年以上,曾參與英語教學輔導,對英語課程、教材、教法和教具研究有具體成績,且最近三年未出國進修者,可參與赴美進修之甄選。
每年錄取十名,前往美國英語教學有名的大學研習六週。
研習學雜費及食宿費由政府補助,但往返機票則須自行負擔。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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