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形態】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0 10:14
標題: 【形態】

形態

 

Modalit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形態在邏輯中雖無一致看法,但都認為是命題或聯繫詞的條件,或相對條件之形式。

 

雖然邏輯學家對形態一辭的內涵有不同的見解,但自亞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B.C.)以來,一些邏輯學家仍指出四種命題的形態:即可能性(possibility)、不可能性(impossibility)、偶然性(contingency)和必然性(necessity)。

 

必然性命題及不可能性命題屬全稱命題(universalproposition);

 

可能性命題及偶然性命題屬單稱命題(particularproposition)。

 

若肯定「A命題為真」時,則所有可歸類到A的命題皆為真,若肯定「A命題可能為真」,則某些歸類到A的命題皆為真。

 

可能性命題如「S可能是P」,有些邏輯學者認為這種合題並沒有肯定的指出事實,故而不是命題;

 

但反對這種觀點的學者指出,若S未肯定什麼事實,則沒有事實可否定它,因此可能性命題的成立仍為邏輯學者所接受。

 

必然性命題往往指依目前知識來判斷時這種命題不可能是偽的,故必然性命題之成立可視為建立在不可能性的基礎上。

 

偶然性命題則指事物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因此偶然性命題之成立亦可視為先接受可能性之成立。

 

亞里斯多德以為命題形態的推理,屬於三段論(syllogism)的範圍;

 

今日亦多由命題判斷情形來加以探討。

 

命題的判斷,從判斷內容與客觀事實之關係可以發現真與假兩種形態,從真理的性質又可發現確切性及概然性兩種形態。

 

康德(I.Kant,1724~1804)以為形態乃先天範疇之一,與判斷內容並無關係,形態只涉及繫詞「是」、「不是」的不同方式。

 

他區分出三種形態:或然(problematic)判斷指某些事有可能出現,即肯定或否定均屬可能;

 

信然(assertory)判斷指某些事為真,即思想為真可加以肯定或否定;

 

必然(apodictical)判斷指某些事為必需,即陳述之事絕對可能或絕對不可能。

 

路易斯(C.I.Lewis,1883~1964)探討過可能性及必然性,並把這些概念整合於模式邏輯(modallogic)系統內;

 

這種邏輯建基於命題演算系統(propositionalcalculus),並受到其後之哲學家的重視。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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