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含義】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0 09:57
標題: 【含義】

含義

 

Connot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一個字或詞可以適用的對象,其共同具有的特性,就是這個字或詞的含義或內蘊義。

 

要了解一個字或詞的意義,固然要知道如何正確地運用它,但並不必要知道所有可以適用這一意義的對象;

 

而且邏輯上,也無法完全舉出實例說明(參見「衍伸義」)。

 

此外,一個字或詞的內蘊義,與其所定義的事物是否真正存有無關。

 

傳說中的龍、鳳和麒麟等名詞,沒有衍伸義,即我們沒辦法指出實際存在的這些動物;

 

但這些名詞還是有其含義。

 

界定一個字或詞的意義時,最為簡便也較常用的方法是採用同義字(synonyms),即兩個字或詞所指的是相同事物(衍伸義),且它們其有相同的性質或特徵(內蘊義)。

 

但嚴格地說,很少有兩個或字詞是完全同義的,只能說它們的含義最為近似,因而可以視為相等。

 

很多字典,尤其是不同文字對照的小字典,都是使用這種含義的定義(connotativedefinitions)。

 

有些教育哲學家在分析特定概念時,也喜從同義字的字源分析開始。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哲學」本身。

 

哲學(philosophia)一字,是希臘語的「愛」與「智」(philosorphileinandsophia)組合而成,也就是指對智慧的熱愛。

 

再如,在分析教育與「灌輸」的差異時,有些學者認為區別的主要規準是內容,主張「沒有教條,就沒有灌輸」,因為灌輸(indoctrination)是「教條」(doctri-nes)的傳入。

 

使用內蘊義的定義時,必須避免定義的循環,也就是避免被界定項與界定項相互循環。

 

如果說三角形乃有三個角的圖形,就沒有達到說明三角形意義的目的。

 

再者,定義中的界定項適用範圍也不要大於被界定項。

 

例如,柏拉圖學園的學生將「人」定義為「二足無毛的動物」,有位哲學家迪奧真(Diogenes)從外面丟進去一隻被拔去羽毛的雞,質疑「這難道也是一個人?」

 

他們才發現原定義的含義太少,致使其衍伸義太廣。

 

一個字或詞的含義有時不同於其日常或字面上的用法。

 

例如「母親」的含義可能不是「女性家長」,而是蘊涵著「溫暖的家」或「母愛」等態度與感情的意義。

 

特別是所謂的「說服性定義」之應用,說者的目的在引起聽者的共鳴,並影響或改變聽者的態度。

 

例如有人說:「張三真的是一條豬啊!」

 

說者並不是真的將「豬」的衍伸義外延到張三的身上,而是反對張三作為「人」的含義(如人是理性的動物),並希望影響聽者能鄙視或厭惡張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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