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汝原則】
PrincipleofI-ThouRelationship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吾-汝」原則是以色列著名的宗教哲學家布柏(MartinBuber,1878~1965)在其名著[吾與汝](IandThou;IchundDu)一書中所提出來的原則。
布柏認為「吾-它」(我-它)、「吾-汝」(我-你)是人與世界溝通的二種方式,兩者共同建構了人性的存在。
「吾-它」關係意指:凡是與「我」產生關聯的人或萬物(它),都是滿足「我」的利益、需要、欲求的工具,因此「我」與「它」建立的只是局部、片面的關係,此時的「我」並不完整。
而「吾-汝」關係則是:「我」把「你」視為世界、視為生命,而不是為了滿足「我」個人的需要而與「你」建立關係。
因此要以「我」的整個存在、全部的生命與接近「你」,此時的「我」才是一個真實存在、真正能自我覺知的人。
總之,「我-你」的「我」是公我;
「我-它」的「我」是私我。
布柏這種「吾-汝」關係的對話原則,對於教育理論與實踐有極重要的啟示。
因為在教育的動態歷程中,師生之間一直存在某種程度的互動與對話關係,布柏擴大這種對話關係,主張教育的基礎主要建立在師生之間的對話關係,因此強調「吾-汝」之間的真誠對話原則,希望師生雙方都能秉持「吾-汝」(而非我-它)之間的原則,相互尊重、互信互愛,此原則不僅提醒教師不要因為自視為知識的權威、專業的代表,而將學生當做學習的機器(It);
同時也提醒學生要尊重師道,不要抱持以金錢換取知識的心態,而將老師視為知識販賣機。
並不是每個學生都具有良好的對話能力,因此培養學生的對話能力也是教師的任務之一,對於某些對話有困難的學生,要一視同仁地陶冶其對話能力,促使他對生命做真誠地回答。
雖然師生之間常常因為彼此經驗、學識的差距,而無法達到充分的對話,但是教師卻可從整個對話過程中,不斷體會「教學相長」的快樂。
也就是透過這種不間斷的對話,讓比較成熟的人(教師),引導那些正在發展中的人(學生),教師對學生的影響,已在對話關係中產生潛移默化的作用;
而學生對教師的種種回饋,也是師生之間的生命分享。
因此,在教育過程中,如果師生雙方都能將對方視為一個完整的人,盡量以「吾-汝」原則相待,更能促進雙方關係的發展,也較能發揮雙方的互動與影響力。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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