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士】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別士」是相對於「兼士」的一種士人類型,墨子主張「別非而兼是」,〔天志上篇〕云:「順天意者,兼相愛,交相利,必得賞;
反天意者,別相惡,交相賊,必得罰。」
〔天志下篇〕指出:「天下之所以亂者,其說將何哉?
則是天下士君子,則明於小而不明於大。」
明於少而不明於大,即是不明天意。
例如有人犯了罪,可以躲在鄰人家裡,或者有人在一個國家犯了罪,可以躲到別國去。
可是天下人都處在同一個天底下,如果得罪了天,能向何處逃避呢。
墨子認為「天欲義而惡其不義者」,「天下有義則治,無義則亂。」
義者正也。
但是正不能由下來正上,必須由上來正下,所以庶民凡事不能放肆地去做,須待士來正他們。
士要由大夫來正,大夫由諸侯來正,諸侯由三公來正,三公由天子來正,天子則有天來正。
別士不懂得這個道理,卻說:「吾豈能為吾友之身,若為吾身;
為吾友之親,若為吾親。」
就是不能視友如己,也不能將朋友的雙親視若自己的雙親,因而見到朋友飢餓,不肯給以飲食,見到朋友寒冷,亦不給以衣服,有病也不服侍,死了也不埋葬。
墨子認為「別士」得不到別人的愛護與尊敬,因為別士把自己和別人分別得太清楚,自己既然不愛別人,別人自然也不會愛他。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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