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己有恥】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行己有恥」是明末清初思想家顧亭林(炎武)所提倡的為人處事的一個原則;
顧氏認為一切違反禮法,不顧道義的行為,都是由於缺乏羞恥心的緣故。
明代後期的儒學趨於空疏,學者高談明心見性的虛玄空論,不注重具體的行為表現,而流於放誕,表現出輕薄不義的行為。
尤其明朝的滅亡,更見出為官者貪汙腐化,為將者自私自利,甚至整個社會風氣,都表現出無恥無義。
主要的原因,便是許多人都失去了「恥」的觀念,「不知羞恥」而違反道德正義,甚至以「不義」的獲得而沾沾自喜,所以在國都失守之後,有些人竟不惜屈身事賊,從降服李自成以至滿清,全然不顧國仇家恨。
這些都歸因於「無恥」而致。
於是顧氏提倡「行己有恥」的原則,希望從人人所具有的羞恥心出發,建立一個人人可以實在感受到的道德自律原則,讀書人切實自修,以落實道德教化。
羞恥心是人根據道德倫理或正義所建立的「良心」,用來監督自己的行為是否合乎道德倫理或正義。
如果行為有不合之處,會覺得自己做了不該做的事,而感到可恥,也就是心理學所說的心有愧疚。
所謂一個人做錯了事而良心不安,正是自以為恥的意思。
顧氏認為士人的廉恥觀念關係到社會風氣的良窳,因為士人或擔任國家官職,或為鄉里的表率,如果士人無恥,便會敗壞國家政治,影響社會風氣,傷害國家社會至為嚴重。
因而在〔日知錄.廉恥篇〕中說:「士大夫之無恥,是為國恥。」
大力倡導「行己有恥」之教,以提升社會道德。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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