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足式特殊班】
SpecialSelf-ContainedClas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特殊教育的實施因特殊學生的學習能力與障礙程度的差異而採取不同的型態;
「自足式特殊班」僅是特殊教育型態中之一種。
自足式特殊班是為便利教育某一類型需要相近的特殊兒童,而在普通學校、教養機構或醫療機附設的班級。
這個班級有固定的學生,一班約有六名至十二名的學生,且全部時間在該班級中進行學習;
教師則屬包班制。
國小自足式特殊班每班編制教師二名,負擔該班全部的教學責任。
自足式特殊班與普通班最大的不同,在於該班聘用接受過特殊教育專業訓練的特殊教育教師擔任教學活動,並採用適用於特殊學生教學的課程與教材,以及配置有特殊教學的儀器設備、器材與教具。
在我國自足式特殊班仍為特殊教育的主要安置型態;
其主要類型如下:(1)資優教育類:設有一般能力優異班及數理、國文、英語、美術、音樂、舞蹈及體育等資優班;
(2)身心障礙類:設有啟智班、啟聰班、啟明班、啟仁班及語言障礙班等。
其中啟智班,早期招收對象多為輕度智障兒童,而目前則以招收中重智障兒童為主。
其實施方式係在班級中由受過特殊訓練的教師為智障兒童提供特殊的課程。
課程包括:個人如廁、梳洗和安全等生活自理訓練以及學習生活基本知能等。
總之,自足式特殊班屬於較傳統的體制,是我國目前最為普遍的特殊教育安置型態,雖時有詬病與質疑,但仍適用於不同類型的特殊學生。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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