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知者明】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自知者明與知人者智相對,見於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三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老子認為能察言觀色,認識別人的才分性情、賢愚善惡,可說是有智慧的人;
不過唯有能深自內省、認識自己的人,才是有明德的人。
這裡的「自知」與「知人」相對,「明」與「智」相對。
自知在老子看來,是靠內省的工夫,保持內心清明;
知人則靠觀察入微,出於對「外物」的認識。
人們通常明智合用形容人有正確、精到的認識與判斷能力;
然而在老子學說裡,明與智的意義卻頗有不同。
「明」是指內在清明常明的美德,「智」是指分別計量、聰明外露的智巧。
於是倘若聰明才智加上私心私欲,便可能趨於計較謀算、虛偽狡詐。
所謂「智慧出,有大偽」,心機智巧使人矯飾作偽,喪失自然本真。
為免人竭盡聰明,與物相競,終至役於物,老子主張「去智用明」。
因為內在清明之心不假外求,人只要內省其身,反求諸己,反樸歸真,順道徹理,就是「明」。
如〔道德經〕第十章說:「明白四達,能無知乎!」
就是形容有高度智慧的清明之心,不迷不惑、毫無窒礙、無知無欲之貌。
若想修養自身達到這樣的心靈境界,必須拋棄自欺外競之心,體悟自然恆常不變的法則,如〔道德經〕第十六章所說:「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善守自然恆長之道,就是有明德。
能知事物常性,能守做人常分,就不會像那些不知常道者般,妄招凶災。
同時「見小曰明」(第五十三章),能見微知者,不受彰蔽,才是有明德。
總之在老子看來,用智者勞,用明者逸;
用智者多蔽,用明者無礙。
「明」與「智」固然是對立的觀念,「自知」與「智人」也相對立,前者是向內自省,後者是向外觀察,老子以「明」、「智」分別形容之,目的在提醒人勿以有知人之智而沾沾而喜,要有自知之明免除自身的障蔽才為可貴。
老子這樣的說法與蘇格拉底(Socrates,470~399B.C.)篤信德爾菲(Delphi)神廟前石勒格言「人貴自知」(KnowThyself)之意,正可相互發明。
至於通俗所謂人要有「自知之明」,則尤其強調人不可自我欺騙,應當知道自己各方面的優點和缺點,安守己分,量力而為。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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