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清規〕】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百丈清規〕全名為〔勅修百丈清規〕,為佛教禪宗重要的叢林規戒,凡八卷;
唐百丈懷海原撰,元僧德輝重修,大訢校正。
禪宗形成初期,禪林尚無制度、儀式,禪宗僧侶多住律寺。
唐禪僧百丈懷海(720~814)有鑒於此,特制定〔禪門規式〕二卷,一般稱為〔古清規〕,訂定禪宗寺院法堂、僧堂、方丈等有關制度,並確立眾僧擔任東序、寮元、堂主、化主等具體職務分工;
為中國禪宗脫離律寺,別立禪居,建立規範,促進禪宗宗派的樹立。
其主要特色在於不立佛殿,唯樹法堂,顯示禪宗對他力信仰、佛祖崇拜的著意否定。
確定普請法,使禪僧經由自力勞作以實現自給自足。
此清規問世後,歷來多所增刪,諸本雜出。
北宋時懷海所訂之清規已多散亂,崇寧二年(1103)真定宗賾蒐集諸方行,重編為〔禪苑清規〕,直至元順帝至元元年(1335),東陽德輝奉順帝之命,以宗賾〔禪苑清規〕、惟勉〔叢林校定清規總要〕為藍本,重新編輯此書,並由大訢校正,因懷海、德輝居百丈山,故名〔敕修百丈清規〕。
此書內容分上、下兩卷,凡九章:卷上為祝釐章第一、報恩章第二、報本章第三、尊祖章第四、住持章第五;
卷下為兩序章第六、大眾章第七、節臘章第八、法器章第九。
每章有小序,闡明一章大意。
其中,祝釐章記載聖節、景命四齋日祝讚、旦望藏殿祝讚、每日祝讚、千秋節、善月等對帝王聖壽萬歲之祈願,此係國家權力統制下之宗教教團儀禮;
尊祖章敘述祖師忌辰之典禮;
大眾章則收錄坐禪方法、禪院修業生活規範與百丈清規制定之沿革。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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