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大學(美國)】
Multiversity(US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多元大學的概念是由寇爾(ClarkKerr)在一九六三年擔任美國加州大學校長任內,在所著〔大學的功用〕(TheUsesofTheUniversity)一書中首先提出。
寇爾指出,在美國教育史上有兩股力量,影響美國大學教育型態的塑造。
其一,一八六二年頒布〔毛銳爾法案〕(MorrillLand-GrantCollegeAct)後,大型的州立大學紛紛成立,承襲德國大學重視研究的傳統而設立的研究所,也在各大學先後設立。
其二,二次世界大戰後,大學教育在量方面有所擴張,同時也積極地參與聯邦政府所資助的研究計畫。
這兩股力量相互激盪,形成了世界史上首見的「多元大學」。
寇爾把他當時服務的加州大學,當作這種「多元大學」的代表。
在一九六○年代,該大學的年度經費預算將近五億美元。
該大學的校舍分布在一百多個校區,還在五十多個國家提供海外的學程;
四萬多名教職員,為近十萬名學生提供高等教育的服務,開設的課程將近一萬種。
「多元大學」和舊有的大學的不同,最明顯的即是規模之「大」與人員之「多」。
不過更值得注意的是,整個大學的性質和宗旨都改變了。
舊有的大學,基於歐洲中古世紀的理念,以為大學乃是學者集合而成的統合體,以教學為主要功能。
「多元大學」則因為受到各方面的期望和壓力,而必須擴大其學術研究與服務社會之用。
依據寇爾的說法,這些期望和壓力來自四方面:(1)學生透過選修制度,影響了大學在學科領域方面的發展;
(2)教師透過入學許可、課程開設與認可、學位授予、聘用與升等的制度等,塑造了大學的結構;
(3)董事會、州政府高等教育委員會、州長、民意代表等,透過經費分配的權利,而對大學有重要的影響力;
(4)壓力團體,如農業、商業、勞工及教育等職業團體,也會對某些特定學程有非正式的影響力;
(5)大學的行政人員擴增,自成一分立的官僚機構。
於是大學不再只是教師和學生所共同組成的統合體,研究人員、顧問人員、行政人員也進駐大學校區;
大學也不再是只為教師和學生服務,而是為整個社會及國家的利益而存在的機構。
寇爾以「多元大學」的概念,說明了變遷社會中美國大學的現況。
美國大學的結構與功能或許還會再因為時代的進展而有所演變,但是其「多元」的性格,則勢將持續下去。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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