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局(美國)】
OfficeofSuperintendent,CentralOffice(US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美國地方教育局為地方教育行政機構,為執行地方教育董事會決策之單位。
教育局的名稱各地不一,在文獻上多以officeofsuperintendent或centraloffice稱之。
教育局的組織依各學區規模的大小及事務的繁簡而異,通常設局長一人,較大的學區常在局長之下設有副局長,以下再分科分股辦事。
地方教育局的職權因地而異,唯大體上包括下列各項:1.研訂地方教育政策與計畫,報經地方教育董事會核定後執行;
2.編定地方教育經費預算,報經地方教育董事會審核後執行;
3.甄選及任用地方教育人員。
其任用大多須先報經地方教育董事會核准;
4.參與中小學教科書的選用;
5.裁決地方教育上的糾紛;
6.為地方教育人員提供在職教育;
7.視導地方教育;
8.考核地方教育人員。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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