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洞書院揭示〕】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白鹿洞書院揭示〕又名〔白鹿洞書院學規〕,係宋朱熹為廬山白鹿洞書院所立之學規。
據〔宋史.道學傳.朱熹傳〕,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朱熹除知南康軍;
理政之餘,訪白鹿洞書院遺址,奏復其舊,並為立學規俾學子守之,此即〔白鹿洞書院揭示〕。
據〔朱子大全.雜著〕所載,其內容如下: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右五教之目,堯舜使契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
學者學此而已。
而其所以學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別如左: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右為學之序,學、問、思、辨四者,所以窮理也。
若夫篤行之事,則自修身以至於處事接物,亦各有其要,其別如左:言忠信行篤敬懲忿窒慾遷善改過右修身之要。
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右處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行有不得反求諸己右接物之要。
朱子訂此學規,旨在使士子明古代聖賢教人為學之意,主要在使其明義理以修其身,然後推己及人,而非時下為應科舉,徒欲其務記覽為詞章,以釣聲名取利祿而已。
此後,明、清書院學規,多以此為藍本(參見「白鹿洞書院」)。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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