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生死欲惡】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0 04:59
標題: 【生死欲惡】

生死欲惡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生死欲惡」出於〔孟子.告子上〕,指出在生和死、欲和惡之間,要作有價值的選擇。

 

孟子說:「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裏,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

 

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基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惡莫基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

 

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孟子先舉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時候,要選擇一種更可貴的,並用以說明生命與大義在難以兼得的時候,也只有選擇其中之一。

 

珍愛生命、懼怕死亡,乃是人之常情。

 

但是人生中若還有此生命更珍貴的東西,更值得追尋,那就可以捨棄生命了,因此不能為了維持生命而失去立場;

 

同理,死亡固然令人懼怕厭惡,若還有比死亡更今人厭惡的事情,寧可慷慨赴義,而不偷安苟活。

 

要想把人所追尋和厭惡的目標超脫於生死之外,是要秉持義理良心做決定,否則一旦面臨生死利害的緊要關頭,便不免做出不顧禮義,而違背良心的事。

 

所以人只有堅守天賦良心,才能在重要的關鍵做出「舍生取義」的抉擇,也就是說,可以義無反顧地捨棄生命而求取大義。

 

孟子的這個說法,或許在平時無法得到證明,除非真正面臨生死關頭,才知道貪生和取義的差別。

 

歷史事件中有許多這樣的例證:貪生苟活的人,只保住了生理的生命,然而在其後的歲月中,卻活在羞恥裡;

 

捨生取義的人,當時是犧牲了生命,然而卻流芳百代,也就是說換得了不死的精神生命。

 

有了這番了解,在遇到必須做抉擇時,就知道該如何選擇了。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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