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機論】
Vitalis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生機論是主張有生命的機體有一種基本的生命力(lifeforce),但卻不能用機械成生物化學來解釋;
原是一種生物性的形上觀點。
生機論者認為生命體之有生命,源自一種有機的本質,可以獨立存在。
這種說法見於素樸的生機論(naivevitalism),如日常語言中所說:「他喪失了他的生命」。
亞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B.C.)被認為是生機論者。
後來的生機論者進一步主張靈魂為生命的模式,使生命有力量保持並完成有機的形式。
德瑞希(H.Driesch,1867~1941)繼亞里斯多德的主張,認為生命的要素是獨立自主、像心靈般、不占空間的存在物。
法國哲學家柏格森(HenriBergson,1859~1941)在生命哲學中提出了生命本質的論點,認為生物具有生命力或活力,所以其生命哲學稱為「生機論」。
這種生機論的觀點為:(1)生命為一巨川,藉發展性的有機體,一代復一代地向前奔流;
(2)生命是唯一的一種衝動,自其原始開端,繼續向前繁衍,分散在各種系統之中,是一種會生長的東西,是會適應、發展和創造的東西;
(3)生命是趨勢;
(4)生命就是運動;
(5)生命以繼續繁衍之活動為其特質;
(6)生命是藉物質顯現的意識。
生機論主要受批評的地方,在於缺乏實徵性的證據支持;
近代自然科學的進步也傾向於支持機械論,著重物理化學方面的探討,而非生命力的探討。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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