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體育(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民族體育指的是大陸地區五十五個少數民族世代相傳而具有本民族特點的體育。
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是從少數民族生產和生活中發展起來以求達到增強體質,促進生產勞動技能的掌握,豐富民族文化生活目的的一種有意識、有組織的社會活動。
民族傳統體育以身體練習為基本手段,符合人體生長發展規律。
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是少數民族文化寶庫的重要組成部分,當社會教育同政治、宗教、文學藝術等活動並未分離,教育以集會、祭祀、遊戲、歌舞等方式施行時,其中身體鍛鍊性的活動占有較大的比重,民族體育是民族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
因為少數民族大多沒有文字和書本,教育的手段主要靠言傳、身教,大量進行模仿學習古代生產生活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成為最適當的教育方式。
少數民族體育源遠流長,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獨特的傳統項目,特點鮮明。
在這些項目中,如瑤族、苗族、傈僳族、納西族等的弩箭比賽;
蒙古族的馬術、摔跋、射箭;
柯爾克孜族的馬上摔跤;
納西族的東巴跑等,最初都用於訓練武士,起源於古代戰爭和狩獵。
傈僳族的溜索運動,明顯是由渡江方式發展而來;
滿族的珍珠項目,再現了採珍珠的生產情景。
哈薩克族的姑娘追,廣西壯族的拋銹球,布依族的丟花包,高山族的投背簍球等皆是由青年男女的戀愛方式演變而來。
已有上千年歷史的傣族堆沙活動,最早源於對祖先崇拜的祭奠活動;
納西族的東巴跳,黎族的跳竹竿等直接淵源於宗教儀式。
苗族、白族、傣族的划龍舟,滿族的摔蛟比賽,瑤族的打擊鼓,藏族的射響箭等都是為了紀念本民族歷史上的英雄人物。
而朝鮮族的跳板、鞦韆,苗族的跳蘆笙,佤族的雞棕陀螺是由於娛樂的需要而創造的。
一些少數民族不僅把民族體育列為民族節日盛會上的重要內容,而且實際上形成了具現代體育運動會色彩的傳統比賽盛會。
以一年一度的蒙古族「那達慕」最負盛名,那達慕已有七百多年的歷史,到目前為止,那達慕大會不僅有摔跤、賽馬、射箭比賽,還增加了田徑、馬術、射擊、拔河等比賽項目,並包括文藝演出及物質交流等內容,形成了一個定期的民族大聚會。
大陸地區於一九五三年在北京、一九八二年在呼和浩特、一九八六年在烏魯木齊、一九九一年在南寧,先後舉辦了第一、二、三、四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一九八七至一九八八年又先後在廣西、吉林、北京舉行了抱花炮、鞦韆、珍珠球全國邀請賽。
從一九八二年以後,民族體育開始納入各省、市、自治區體育發展規劃,少數民族聚居的省、市、自治區,幾乎每年都舉行規模宏大的省級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在研究體育發展策略的會議上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人明確提出,把民族傳統體育列為大、中、小學體育教材。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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