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誘因】
PositiveIncentiv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誘因(incentive)是指外在環境中對個體具有引發需求或促動行為的人、事、物或情境等刺激。
外在刺激會成為誘因,是經由制約學習而來;
在個體多次反應之後,外在刺激產生增強(正或負)作用,並成為個體想趨近或遠離的目標。
誘因具有兩種功能:一是使個體亢奮起來,一是導引個體趨向或離開此外在刺激。
導引個體趨向或接近的誘因稱為正誘因;
例如,因食用某種食物解除飢餓的緊張,經多次聯結之後,個體在飢餓狀態會努力設法獲取該食物;
甚至,即使個體並非處於飢餓狀態,看到該食物也會激起取食的行為。
該食物即為正誘因。
糕餅店製造可口精美的糕餅(正誘因),會激起顧客取食的行為,引導顧客購買,是正誘因的應用。
如果刺激會引起痛苦,會促使個體逃離,則此刺激稱為負誘因。
(參見「負誘因」)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