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性】
Necessit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必然性」指一種「非如此不可的」事物的狀態,字源來自於拉丁文中的「ne」(not)與「cedere」(togoaway),有「無法離開」之意。
而希臘文中的必然性為anagke,最早係指命運和命定之意。
基本上,必然性包括了命題(propositions)、事物或神等必然性在內。
在命題的必然性方面,說某個命題具有必然性時,意即指出此命題不能被否定。
這時,以亞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B.C.)的語言來說,必然性的相反不是「偶然性」(contigency)或「適然性」,而是「不可能性」(缺此不可)。
因為某一偶然性的相反是另個偶然性。
萊布尼茲(G.W.Leibniz,1646~1716)亦曾區分過「絕對的必然性,(absolutenecessity)與「假設的必然性」(hypothe-ticalnecessity);
前者必然導致理性(reason)的真理,其反面必然導致矛盾,而後者的反面則不一定導致矛盾。
康德(Imm.Kant,1724~1804)則認為所謂的必然性並不僅存在於「分析判斷」(analyticaljudgements),也存在於「先天綜合判斷」(syntheticalapriorijudgements)中,如此人類的知識方有成立的可能性。
在事物的必然性方面,係指其他狀態的事物是不可能的。
希臘哲學的原子論(atomism)與斯多噶主義(Stoicism)主張一種物理學的因果性(physicalcausality),認為世界的生成與運行都受到必然律的控制。
斯賓諾沙(B.Spinoza,1632~1677)則認為現存世界是源於神的本性,就像數學系統中幾何學推演的一樣具有必然性。
休姆(D.Hume,1711~1776)、赫爾巴哈(P.Holbach,1723~1789)也從經驗的連接與物質的觀點來闡述必然性。
費希特(J.G.Fichte,1762~1814)強調,在自我(Ego)與非我(non-Ego)間必須設立「必然性」。
至於在神的必然性方面,亞里斯多德經過分析,導向一個必然的存有(anecessarybeing)的概念,此存有是其他所有存有的「第一因」(thefirstcause)。
而阿威森那(Avicenna,980~1037)、聖多瑪斯阿奎納(St.ThomasAquinas,1225~1274)與萊布尼茲等人,也有類似的看法,他們區分了神的必然性與世界的必然性,認為神的必然性就存在於神的本質(essence)及其存在(existence)中。
另外,也有許多人將必然性分為三類:邏輯或數學的必然性(logicalormathematicalnecessity)、物理學的必然性與道德的必然性(moralnecessity),其中物理學的必然性又可稱為「因果的必然性」(causalnecessity)。
此分法由萊布尼茲首創。
以為違反邏輯的必然性的事物,就是違背邏輯律;
違反物理學的必然性,就是違背物理律與自然律;
違反道德的必然性,就是違背道德律。
道德的必然性,與邏輯或物理的必然性有很大不同,道德的必然性關係著義務(obligation)的完成和道德標準的相對性和絕對性,如果大家承認社會、個人的價值是相對的,那麼道德律也是相對的,故而相對的道德律也有其必然性存在。
也有一些學者並不主張前述的三分法,他們常將道德的必然性化約為邏輯的必然性或物理學的必然性,不過他們的目的主要在增加道德律所具有的普遍性。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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