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暫行教學綱要(草案)〕(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幼兒園暫行教學綱要(草案)〕是大陸地區有關幼兒園教學工作的文件。
由教育部於一九五二年頒布,並於一九五四年作過一次修改。
文件具體闡述了幼兒園大、中、小各班幼兒的年齡特點和教育要點;
規定了按年齡分班的學習期限:小班三至五歲,中班五至六歲,大班六至七歲;
還規定了幼兒園各科教學的目的、內容、教學要點及設備要點等。
其中規定幼兒園的課程設置為:體育,包括日常生活、衛生習慣、體操、遊戲、舞蹈和律動等;
語言,包括談話、講述故事、歌謠、謎語;
認識環境,包括日常生活環境、社會環境、自然環境;
圖畫、手工,包括圖畫、紙工、泥工、其他材料作業等;
音樂,包括唱歌、表情唱歌、聽音樂、樂器表演;
計算,包括認識數目、度量。
該暫行教學綱要(草案)頒布後,一直是大陸地區幼兒園教學工作的指導依據。
直到一九八一年教育部頒布〔幼兒園教育綱要(試行草案)〕之後,幼兒園的教學工作才另有新的指導依據。
新頒的綱要將幼兒園的教育內容和要求,分為生活衛生習慣、體育活動、思想品德、語言、常識、計算、音樂、美術八個方面。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