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教育性智能障礙】
EducableMentallyRetarded,EMR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依據教育可能性的分類,智能障礙學生可分為三類:(1)可教育性智能障礙,其智商介於五十至七十。
(2)可訓練性智能障礙,其智商介於三十至四十九。
(3)養護性智能障礙,其智商在三十以下。
這種分類方式主要是基於方便教學的理由。
我國〔特殊兒童鑑定及就學輔導標準〕(教育部,民七十)將可教育性智能障礙(又稱可教育性智能不足)學生,界定為其智齡發展極限為十至十一歲,對讀、寫、算等基本學科之學習較感困難,但若施予適當之補救教學,尚能學習日常事務者。
可教育性智能障礙學生之適應行為發展上的特徵如下:1.學前階段的成熟與發展:能發展社會性與溝通能力;
在知覺動作領域的發展上有較輕微遲滯。
2.學齡階段的教育與訓練(六至二十一歲):在二十歲之前能學到小學六年級的學業程度。
3.成人階段的社會與職業適應(二十一歲以上):如接受適當的教育與訓練,在社會適應和職業適應上會有較好的適應,唯需要經常接受輔導。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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