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日學校】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半日學校原稱半日學堂,係清末民初為失學民眾進行半日或夜間業餘補習教育的一種學校。
最早設立此種學校者,係於一九○五年在江蘇無錫之周新鎮,由上海富商周舜卿創辦的「商業半日學堂」。
民國三年,國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半日學校規程〕規定:小學校得依本規程附設半日班。
半日學校開設科目包括修身、國文、算術、體操等四科,每週授課十八小時;
修業三年。
如果授課時數增加,可依初等小學校課程加授其他項目,但至多每週不超過三十小時,修習期限亦可縮短為二年。
所使用的教材可自教育部審定過之圖書選用,或借用初等小學教科書。
此種學校如係以婦女為施教對象者,則稱「女子半日學校」;
專教商業從業人員者,則稱「半日商業學校」。
半日學校除由政府辦理外,私人亦可辦理。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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