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距離說】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心理距離說是瑞士出生的英國美學家布羅洛(EdwardBullough,1880~1934)所提出的美學主張;
他在一九一二年〔心理距離作為藝術的因素與美感的原則〕(PsychicalDistanceasaFactorinArtandanAestheticPrinciple)一篇文章中,提出心理距離說的四個基本概念。
1.距離太過(overdistance):即在觀賞者的主觀心理上,將藝術和現實人生相混淆,使人無法超脫現實利害,因感情衝動、情緒激動,無法克制而美感盡失。
2.距離不及(underdistance):即欣賞者並不理解藝術的內在涵義,或僅止於抽象化或普遍化的認識,以致無法產生切身之情,而將美感對象視為身外之物。
3.距離的矛盾(theantinomyofdistance):antinomy一字是邏輯用語,即「二律背反」之意。
這是指在美感經驗產生時,欣賞者將感情投入對象,使距離盡量縮小,以免「距離不及」;
但另一方面又不能任距離消失,以免「距離太過」。
故此時欣賞者與對象之間,一方面要有切身的主觀之情,另一方面又要維持非切身的適當距離,如此構成美感經驗上的二律背反。
4.距離的可變性(thevariabilityofdistance):心理距離是感情參與的程度,是一種主觀的感受,因此會因人和因藝術媒材的種類而有異:(1)心理距離因欣賞者的感受力和藝術修養不同而有異。
對藝術感受力強的人,較不易距離不及;
而藝術修養高的人,較不易距離太過。
(2)心理距離因藝術媒材的種類不同而有異。
綜合藝術如電影、戲劇與現實人生較接近,較易距離太過;
純粹藝術如音樂、美術的作品,是由現實中抽離而成,較易距離不及。
心理距離說強調美感是無過無不及的中庸態度,並注重理智與情感的和諧,與美育所追求的目標一致,當可作為美育實施的理論基礎。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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