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管教所(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在大陸地區,對犯罪少年實施強制教育改造的場所稱為少年犯管教所,它是教育、感化、挽救少年犯的特殊教育機構。
現改名為少年管教所(以下簡稱「少管所」)。
少管所收容看押對象是已滿十四歲至不滿十八歲的少年犯,又稱未成年犯。
少管所專門收押少年犯,其目的是為防止少年犯在監獄、勞改隊中與成年犯、慣犯、累犯混押可能造成其行為惡化,同時也根據少年之生長發育特點,保證他們身心健康和較多接受專門教育的時間。
少管所之任務,是在懲罰犯罪之前提下,經教育感化和勞動生產,改造其不良思想與惡習,使之幡然悔悟,成為有用之材。
少管所堅持「教育改造為主,輕微勞動為輔」之方針,實行「半天勞動,半天學習」制度。
少管所對認真接受改造之少年犯給予表揚、物質獎勵、減刑或假釋、記功等鼓勵,對抗拒和不切實改過之少年犯,則嚴加管束,嚴重者則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禁閉等懲罰。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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