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取予攜】
詞目:予取予攜
拼音:yúcyǔyúsi
注音:ㄩˊㄑㄩˇㄩˊㄒ|
出處:梁啟超《克林威爾傳》第五章:「今且凍餓委溝壑,所餘更何長物之與有?
予取予攜,公等自為之!」
釋義:從我處掠取。
例句:為謀永遠撤去我海關之屏障,以任其~。
★廖仲愷《農民運動所當注意之要點》
引用:http://idiom.wlps.kl.edu.tw/?id=3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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