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公民義務】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18 21:27
標題: 【公民義務】

公民義務

 

CitizenshipObligation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公民義務係指公民在法律範圍內,對國家應負的責任,違者國家可採適當的制裁。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人民之義務有三:1.納稅:政府為維持其組織,推行公共建設,保護國家安全,維持社會秩序,除藉公營事業賺取利潤外,須利用稅收,以維持經費支出。

 

因此,〔憲法〕規定人民有納稅的義務;

 

人民如不履行,國家可處以罰鍰,或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2.服兵役:國家為維護主權之完整、對外獨立,必須保持相當的武裝兵力,以抵禦外侮。

 

人民既為國家之組成分子,自有加入軍隊,負起捍衛國家的責任。

 

我國實施徵兵制,國民如不履行兵役義務,將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論處。

 

3.接受國民教育:人民達一定年齡,均須接受國民教育。

 

我國目前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凡屬學齡兒童,一律強迫入學,其家長或監護人均有使其兒童接受國民教育之責任。

 

人民之義務除〔憲法〕所規定者之外,尚有對國家忠誠、遵守法律、保守職業祕密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