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六法是南朝謝赫〔古畫品錄序〕中所提出的人物畫要領。
所謂六法是指:1.氣韻生動:生動地表現人物的精神韻味。
2.骨法用筆:筆法純熟有力而能精確把握對象的體格。
3.應物象形:準確傳達對象的形象特徵。
4.隨類賦彩:依人物特性,賦予適當色彩,以呈現其神韻。
5.經營位置:布局或構圖合宜。
6.傳移模寫:實際觀察寫生。
六法中,以「氣韻生動」為核心,這是人物畫創作的最終要求,也是品評鑑賞的最高標準。
其他五法屬於具體的技法要領,而皆以氣韻生動為主。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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