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典】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六典的意思有二種:一為治典、教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統稱「六典」。
這六典分屬大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主管;
而此六官則總歸屬於大宰。
典出〔周禮〕。
〔周禮.天官.大宰〕云:「大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一日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
二日教典,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擾萬民;
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
四日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
五日刑典,以詰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
六日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
鄭玄〔注〕云,「大日邦,小日國;
邦之所居亦曰國。
典,常也,經也,法也。
王,謂之禮經,常所秉以治天下也;
邦國,官府,謂之禮法,常所守以為法式也。
常者,其上下通名。
擾猶馴也。
統猶合也。
詰猶禁也。
〔書〕曰:『度作詳刑,以詰四方。』
任猶悽也。
生猶養也。」
為了方便讀者,將〔周官〕原文譯成語體:「太宰的職務是執掌修立治國的六種典章制度,以便輔佐周王統治諸侯國家。
第一是治典;
用以統治各國,治理官府,經紀全民;
第二是教典,用以安定各國,教育官府,訓化百姓;
第三是禮典,用以協和各國,統御百宮,讓萬民和睦相處;
第四是政典,用以平服各國,使百官各安於自己的位置,百姓稅負平均;
第五是刑典,用以制止各國叛逆,誅罰犯法的官吏,糾察不規的百姓;
第六是事典,用以使各國富強,百官立功,萬民得以生養送死。」
二為六法,指殷之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六官所掌之法。
典出〔禮記.曲禮下〕云:「天子建天官,先六人;
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
其司六典。」
鄭玄〔注〕云:「典,法也。
此蓋殷時制也。
同,則大宰為天官,大宗曰宗伯;
宗伯為春宮,人史以下屬焉。
大士,以神仕者。」
總之,「六典」於古代有二種意思,一是〔周禮〕的治典、教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
一是〔禮記〕的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
前者係屬於周制,後者係屬於殷禮。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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