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級記分法(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五級記分法又稱五分制,係用五個等級進行評分,以標示學生成績的方法。
各個等級可用數字或文字表示。
前者用5、4、3、2、1,通常以5分為優,3分為及格,2分以下為不及格;
後者用優、良、中、差、劣,或優良、良、及格、不及格、劣等。
前蘇聯自一九四四年起使用五分制,大陸地區曾於一九五○年代中後期仿效蘇聯而使用「五分制」記分法,對當時的教學管理產生過較大影響。
(參見「百分記分法」)。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