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守則〕(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中學生守則〕是大陸地區對中學生思想品德和行為的基本要求。
一九五五年由教育部制訂並頒發,一九六三年、一九七九年和一九八一年先後三次修訂。
一九八一年八月頒布的內容共十條:(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
努力學習,準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貢獻力量。
(2)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3)專心聽講,勤於思考,認真完成作業。
(4)堅持鍛鍊身體,積極參加有益的文娛活動。
(5)積極參加勞動,愛惜勞動成果。
(6)生活儉樸,講究衛生,不吸菸,不喝酒,不隨地吐痰。
(7)遵守學校紀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國家法令。
(8)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對人有禮貌,不罵人,不打架。
(9)熱愛集體,愛護公物,不做對人民有害的事。
(10)誠實謙虛,有錯就改。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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