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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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中途離校即一般所稱之「輟學」,係指各級各類正規教育階段的學生,在未畢業前,因故提早離開學校,未完成各該階段學業的現象。
因此,各校之「學生異動概況一覽表」上,登載開除學籍、勒令退學、自動退學、休學、甚或轉學等事由的學生,如未接轉他校繼續未竟學業者,即屬中途離校。
唯學生中途離校率的計算,不易求其精確,因為學生離開某校之後,可能從此不再就學,也可能立即轉往他校念書,或暫停一段時間又行復學。
後續的追蹤,如果各校不能齊一步調,或無專責單位統籌辦理,很難掌握實況。
學生中途離校的問題,長久以來一直普遍存在於各國的學校教育之中,對於這個問題的重視,大約始於一九六○年代以後。
考其時代背景,主要有四:第一,教育投資觀念興起,強調教育實施的績效責任,學生中輟學業,形成人力及物力資源的浪費。
第二,工業化的經濟生產結構,要求員工具備較高水準的教育準備,中途離校的學生,個人知能與就業技術均有所不足,生存競爭艱難。
第三,教育機會均等的研究,發現來自低層社會的學生,家庭環境與學習成就俱皆處於不利的地位,易於中途離校,造成社會不公的爭執。
第四,社會問題的訊息頻頻顯示,未能順利完成學業的學生,其失業率與犯罪率,均比同齡的在學者或學校畢業生為高,且失業與犯罪二者相互激盪,危害社會安定。
學生中途離校通常不是突發事件,而是多種因素交互影響逐漸醞釀出來的結果。
國內外的相關研究指出,學生中途離校的原因,不外乎:(1)缺乏有利的家庭背景:如家長教育程度及職業等級較低,家庭經濟困難,父母教育態度偏差,家庭結構較不完整,家庭氣氛欠佳,手足人數過多等。
(2)缺乏成功的學校經驗:如對學校及課程不感興趣,不滿學校的管理方式,學業成就低落,操行表現不良,經常缺席、曠課、違反校規,師生關係欠佳,同儕關係脫軌等。
(3)缺乏積極的個人條件:如智力較低,自我觀念及自重感較為消極,情緒較不穩定,心理及行為困擾較多等。
學生中途離校問題的處理,主要有兩個途徑:其一是根據前述的中途離校原因,辨識校內具有相似傾向的學生,採取必要之學業輔導、心理輔導、課程調整及經濟協助等措施,以降低學生之中途離校率。
其二是追蹤已經輟學的學生,輔導其復學或接受職業訓練,助其獲得一定水準的教育資歷,以有效適應社會生活。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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