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職業學院(法國)】
InstitutsUniversitairesProfessionalisés,I.U.P.(Fra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法國一九八四年[高等教育法]明定強化培養學生職業能力為高等教育新目標。
「大學職業學院」之設置便是實現此項教育目標的具體行動。
在大學和企業簽訂合作契約之下,一九九一年九月,二十七個大學職業學院開始招生。
大學職業學院以科技與經濟為主,包含工程技術、資訊交通、行政、商業與財務管理等五大類學科領域。
該項設置計畫發展快速,翌年(1992),組合成立的大學職業學院就已達八十六所之多。
大學職業學院之設置係因應社會雙重需求:一為現代經濟發展,需要培養更多精英專業管理工程師,二為培養不同於現制高等專業學院畢業之人才。
大學職業學院之專業教學比較偏重實務,其課程設計也同時注意加強培養學生多元化之思考能力。
大學職業學院入學資格、修業年限、畢業文憑及課程設計等簡介如下:1.入學資格第一年級招收對象為高中會考及格,曾修畢高等教育階段一年者。
第二年級招收對象限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1)持有「大學職業學習文憑」者(diplômed'étudesuniversitairesprofessionnelles,簡稱DEUP)。
(2)持有「大學普通教育文憑」者(DEUG)。
(3)持有「大學技術學院文憑」(DUT)或「高等技術員證書」(BTS),並經審查通過者。
(4)高等專業學院預備班結業者。
在職進修者,得以個人之學、經歷,依據八五之九○六,二三août,一九八五年[高等教育入學資格同等學歷認定辦法]申請入學,就讀一年級或二年級。
2.修業年限及結業證書大學職業學院之修業年限為三年。
第一年級修業完畢,經考試及格者,獲得「大學職業學習文憑」(DEUP)。
第二年級修業完畢後,經考試及格者,獲得學士學位(licence)。
第三年級修業完畢後,經考試及格者,獲得碩士學位(maîtrise),並取得「工程師」(ingénjeurmaître)頭銜。
3.課程與教學(1)教學時數:第一年級全年五百小時。
第二年級與第三年級共一千小時,採科目模組化(modu1e)方式分配,但仍按照學期制開課。
(2)教學內容:除專業科目外,應遵守下列規定:選修兩種外國語文。
教學應著重啟發研究能力。
學習溝通技巧。
業實習和實驗室操作時數不得少於總教學時數三分之一。
(3)師資:半數教師應為校外具有實務經驗之專家。
綜觀上述規定,大學職業學院之創設確能結合大學與地區企業之資源,直接回應地方經濟建設。
不但活潑大學教學,增添大學教育之務實面,並且為法國高等教育開啟新的方向。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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