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樂】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大晟樂」北宋崇寧四年(1105)所定宮廷雅樂,宋徽宗下詔定名「大晟樂」。
前後曾用了一百七十多年,至南宋末年都無大改變。
據〔宋史.職官志〕云:「大晟府……國朝禮樂掌於奉常。
崇寧初,置局議大樂,樂成,置府建官以司之。
禮樂始分為二。」
可知原由太常寺兼管禮樂,後來又專門設立「大晟府」來兼管雅樂及部分鼓吹樂。
大晟樂對當時國外友邦也有影響。
金的雅樂,以寧為曲名,大抵參考唐開元年間和宋開寧年間的制度而決定,其所用樂器大部分與宋代的大晟樂相同。
而大晟樂也曾傳入高麗,〔宋史〕記載北宋政和七年(1117)二月:「中書省言高麗請賜雅樂,乞習教聲律,大晟府撰樂譜辭。
詔許教習,仍賜樂譜。」
中國出使高麗的官員回來,曾予其樂舞很高的評價。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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