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功】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大功」的喪期是九個月,屬喪服五種等級中的第三等。
因喪期係以至親的週年為基準,若不及至親,則服喪不必滿週年。
此義據〔禮記.三年問〕云:「由九月以下何也?
曰:焉使弗及也。
故三年以為隆,緦、小功以為殺,期、九月以為間。」
孫希旦〔禮記集解〕云:「大功以上謂之親,小功以下謂之疏,期、九月者。
雖不及三年之加隆,而其情未至於殺也,故曰期;
九月以為間,言在隆、殺之間也。」
即九月的大功,次於期喪所服齊衰,喪服用熟麻布製成,做工比齊衰精細,適用情況是男子為出嫁的姊妹和姑母,及為堂兄弟和未嫁的堂姊妹所穿著之喪服。
或女子為丈夫的祖父母和伯叔父母,以至為自己的兄弟所服的。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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