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土會法】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18 18:24
標題: 【土會法】

土會法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土會法係周代大司徒根據各種土地地質不同的情況,計算出貢稅的法則。

 

典出〔周禮〕。

 

〔周禮.地官.大司徒〕云:「以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曰山林,其動物宜毛物,其值物宜早物,其民毛而方。

 

二曰川澤,其動物宜鱗物,其植物宜膏物,其民黑而津。

 

三曰丘陵,其動物宜羽物,其植物宜竅物,其民專而長。

 

四曰墳衍,其動物宜介物,其值物宜莢物,其民皙而瘠。

 

五曰原濕,其動物宜臝物,其植物宜叢物,其民豐肉而庳。」

 

鄭司農〔注〕云:「植物,根生之屬,皁物,作栗之屬,今世間謂作實為皁斗。

 

膏物,謂楊柳之屬,理致且白如膏。」

 

鄭玄〔注〕云:「會,計也。

 

以土計貢稅之法,因別此五者也。

 

毛物,貂、狐、貒、貉之屬,縟毛者也。

 

鱗物,魚、龍之屬。

 

津,潤也。

 

羽物,翟、雉之屬。

 

核物,李、梅之屬。

 

專,圜也。

 

介物,龜、鼈之屬,水居陸生者。

 

莢物,薺莢、王棘之屬。

 

皙,白也。

 

瘠,臞也。

 

臝物,虎、豹、貔、之屬,淺毛者。

 

叢物,雈、葦之屬。

 

豐猶厚也。

 

庳猶短也。

 

杜子春讀「生」為「性」。

 

膏當為「櫜」,字之誤也;

 

蓮芡之實有櫜韜。」

 

為了讀者方便起見,將〔周禮〕原文語譯作:「(大司徒)的職務是根據各種土地地質所生養的不同種類的民眾,物產而計算出貢稅的法則,共分出五個種類的地區:第一類是山林地區,那兒適宜於生長的像貂、狐等毛細而多的動物,和果實可供染色的櫟木、柞樹之類的植物,生長在那裡的人們多毛而個子方正;

 

第二類是川澤地區,那兒適宜於生長像魚、龍等有鱗的動物,和蓮、芡之類結出殼囊果實的植物,生長在那裡的人們皮膚黜黑而潤澤;

 

第三類是丘陵地區,那兒適宜於生長的像雉、翟等鳥類動物,和桃、李之類有核的植物,生長在那裡的人們體圓而身長;

 

第四類是水岸邊高平的地區,那兒適宜於生長龜、等有甲殼的動物,和有翅果的薺莢之類的植物,生長在那裡的皮膚白皙而形體癯瘦;

 

第五是平坦低濕的地區,那兒適於生長像老虎、雲豹之類的短毛動物,和雈、葦一類枝葉繁密叢生的植物,生長在那裡的人們肥胖而矮小。」

 

總之,周代的大司徒已有區域地理的概念,先按照地形、地物、動物、植物、居民之特色來區隔地域;

 

根據這些不同的特徵來計算每一個地區貢稅的基本法則。

 

即使以今天的眼光來看,二十多年前的周代,如此的設計也相當合乎科學,而且合乎情理。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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